项目单位为沁水县鑫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。
二、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西省晋城市▆沁水县。
三、郑庄煤矿建设规模400万吨/年,配套建设相同规模的选煤厂。工业场地位于井田△东部边界、沁河西岸。矿井采用立井开拓,分区式通风方式,投产时布置1个综采工作面。井下煤炭运№输采用带式输送机,辅助运输采用无轨胶轮车。煤炭洗选采用重介浅槽、重介旋流器、螺旋分【选机分选工艺。煤矿双回路电源分别引自曲堤220千伏变→电站和坪北220千伏变电站。
四、项目总投资88.02亿元(不含矿业权费用↑),其中,资本金26.44亿元,占总投资的30.04%,由项目单位以企业自有资金出资;资本金以外的61.58亿元,申请银行贷卐款解决。
六、项目建设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,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⊙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入使用的“三同时”制度。要进一步优□化设计,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,加强煤层气、矿井水、煤矸ㄨ石等资源综合利用。
八、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,项目的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、材料等采购要全部进行招标,招标方式〗为公开招标,招标组织形式』为委托招标。
九、项目单位要做好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征地、搬迁、生态保护等工作,妥善处理好项目建设与外部环境的关系,有效预防和化⌒ 解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。
十、核准项目的相关支持文件分别是《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项目选■址意见书》(选字第140000201800010号)、《自然资源部关于沁水县鑫海能源有限责▽任公司郑庄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》(自然资预审字〔2019〕4号)等。
十一、如需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规模、重≡大技术方案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,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,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。
十二、项目按400万吨/年进行煤矿产能♂登记公告,不得批小建大、超能力生◥产。
十三、本项目属未经核准擅自开工建设的违规煤矿,项目单位要深刻吸取教训,严格执行煤矿▂项目基本建设程序,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,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规定进行处罚和问责。
十四、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,办理】资源开采、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。